第四章.新界牢房里的年轻囚犯 

就在康兰躺在姑姑家的席梦思床垫上遐想的那个晚上,位处观塘北边临近罗湖的香港新界临时羁押所里的地铺上,有一个囚犯也同样是在辗转反侧,夜不成寐

囚犯是因为偷渡被捕,暂时羁押在此。前天夜里,他和另外六个偷渡客一起,利用难得的无月夜,企图在沙头角海域泅渡到对面香港的新界。岂料香港警方早有准备,岸上以逸待劳,海里巡逻艇出击,结果是七个人中,一个见事不妙又游了回去,一个溺死,四个被巡逻艇从海里捉了,唯有他仗着好水性,就靠着两个木头抽屉作浮子,硬是游到了斜对岸。他在灌木丛里中躲匿了整整一天,待到傍晚悄悄下山时,还是给逮个正着 -- 原来香港警察从被捕人的口中得知有人漏网,早有准备,就在丛山下面等着他啦。

这已经是他的第二次偷渡了。头一次他跟着别人,想从蛇口漂到元朗,可是一入了海大伙儿就漂得不见踪影,他漂了一夜又回到了蛇口,还差点作了水鬼。后来听广播报道,他真是不幸中之大幸,同行的九人中,除了他,一个淹死了,另外七个都给英兵逮了,戴了手铐又给送回了大陆。这七个人算是完了,他可是倒过来替他们惋惜。两年前住村头的父子俩偷渡香港给押送了回来,村里人就再也没有见着他们一眼,据说让判了五年刑,关在番禺的牢房里。 

囚犯姓赵,可远近的人都唤他阿箩,早已忘掉了他的原姓。阿箩今年虽只有二十三岁,可是自初中毕业后就跟着他爸爸阿箩伯箍箩筐,算来已经有八个年头了。阿箩伯呢,则是箍了一辈子的箩筐篾席,从十岁起就跟着阿箩的爷爷干这活计了。而据阿箩的爷爷讲,他的爸爸也是干这个的。所以算下来,他们这一家干这箍筐编篾的行当至少也有四代了。再往前追溯,就不知道了。不过,有一点可以肯定,就是和村里的左邻右舍一样,他的祖先一定也是种荔枝的。 

村子就坐落在县城的边边上。县城离广州五十里地,有个颇有意思的名字,增城,意曰“增加的城市”,东汉时期就有了。这地方依山傍水,气候温和、土地肥沃,风调雨顺,历史上素享有“两乡”之美誉,也就是鱼米之乡和荔枝之乡。尤其是这儿产的荔枝,甜如甘露,晶莹似玉,自元朝起已是饮誉岭南,至明末,珍贵品种如挂绿和妃子笑等更是被列为朝廷贡品,每逢旺季时节由皇上派专人来此地收购,押送进京。皇上好荔枝,京城里的那些皇亲国戚加上宦臣高官们自然也要吃,所以千年下来,这个地方的人家靠着荔枝吃饭,无论是坐拥千亩的大户人家,还是靠卖膀子为生的佃户,日子也都过得过去,鲜有农民起义闹事的。但是到了清末,大清帝国内忧外患,至民国时更是兵荒马乱,民不聊生,此地的荔枝农自是难逃其虐。大约也就是这个时候,阿箩的曾爷爷开始了他的箍匠生涯。

到了阿箩这个时候,虽然家在村子里,他和他爹却是长年累月呆在县城里,做着箍桶编篾的活儿,也算谋个生计。荔枝林自四九年起就属了人民公社,村民们成了公社的社员,靠替公社干活拿工分养家糊口。皇亲国戚扫除了,地主官僚打倒了,劳动人民当了国家主人,可这吃荔枝的人了反而少了,也许是因为大家都变成了穷人。荔枝林不是自己的,公社别说不挣钱,就是赚了钱也不是自己的,干好干坏一个样,谁还用心干活?阿箩开始跟着他爸爸进县城的时候,这文化大革命正搞得如火如荼,国穷民穷农民更穷,以致于村里面有位古稀耆宿回忆,就是在军阀混战的北洋时期,日子苦得也就是这样了。 

阿箩每次回到村里,脚下是一脚一个坑的泥巴路,满眼是死气沉沉的荔枝林,就连那些儿时的伙伴,现在个个都像是没了主心骨似的,整天在村里溜达,不知干啥。这个时候他总是庆幸自己。他是个简单的人,只知道箍匠是门手艺,是他自己的生意,每天早上醒来有活儿做。他钱赚的可怜,补个篾席才五毛钱。可和村上的那些年轻人一比,他的心里就亮起来。他没有见过什么富人,只知道这天下唯有那些当官的活得惬意,呼风唤雨的。可这“官”字于他比那天上的月亮还遥远,他连想都不敢想。他想的就是每天多箍几个桶,多补几张席,存上几个钱,能够在三十岁之前讨上媳妇。 

这样的阿箩,依着他那简单的思维,有限的阅历,庸碌的欲望,平平淡淡,与世无争地活在这个世上。不过,这个平静却在两年前被打破了。有个星期天,他和爸爸回到村子。下午的辰光,两个妹妹和妈妈三个人蹲在地上剥着晚上要吃的豆角,阿箩伯像往日一样盘腿坐在饭桌前的长凳子上,阿箩呢,则是在津津有味地听着收音机里播放的样板戏《杜鹃山》。

“阿箩,阿箩在吗门外有人唤他。阿箩推开门往外看,手中仍然揣着收音机。 

门外站着位花哨的后生仔,那身打扮阿箩从来没见过:齐耳的长发,油光煞亮,鼻梁上一付超大的太阳眼镜,大红的T恤衫,一条卡其布色的裤子把他的瘦屁股包得紧紧,倒显得肉滚滚的,裤脚宛如一对喇叭似的向两旁撇散开来。阿箩不知他是谁。后生仔拿下太阳眼镜,露出一双窄长的眼睛:“怎么,不认识我啦?” 

阿彪……,一个女孩子的叫声,那是阿箩的小妹妹,脑袋探在门外。 

阿箩吃惊地瞧着阿彪。这个曾经村里有名的邋遢仔,如今活脱脱地就是个他只有在电影里才看得到的香港的飞仔。两人从小玩着长大,阿彪大阿箩两岁,却是初中同班同学,因为他小学留了两级。两年前,阿彪忽然是无影无踪,传说是他企图在蛇口偷渡到香港去,在海里给淹死了。

阿彪要请阿箩吃饭,村里没有饭馆,最近的小饭店离着有十几里地,阿箩骑着他的自行车去。“妈的,下次回来买辆单骑,也就是三百多块钱,”坐在后坐上的阿彪说,用手随意地掠掠长发。骑车的阿箩听得心跳 -- 他和老爸忙忙碌碌一个月也就赚它三十块,他阿彪是发了哪门子财? 

原来阿彪确实是去了香港,但不是泅海,而是借着夜幕在中英双方关哨的眼鼻子底下翻过了沙头角的梧桐山,潜进了香港新界的丛山里。他在香港成了“黑”人,偷偷地在西贡帮渔民们搬鱼,又顶替他人在中环码头扛米袋子。就是这样,一个月下来也有一千多港币。一千港币值人民币几个钱?阿箩问。三百,阿彪答,黑市里还要高。阿箩搬着指头算,三百乘十二再翻一倍,不由得咂咂舌头,七千两百块,这是个天大的数字,在他的脑袋里一时还消化不了。他瞧着饭桌对面的阿彪,忽然觉得他真的是比从前神气多了。七千两百块,阿箩心里面嘀咕,就是武大郎也变成西门庆了。 

阿彪夹了一口菜,放下筷子,凑过脸来,小声说:“嗨,知道我这次怎回的大陆?”

阿箩这才想起来:阿彪不是“黑”人吗?“黑”人怎么回来呢?又如何再回到香港?“难道再偷渡过去?”

“嘘,”阿彪伸出食指压出嘴唇,随即从裤子的屁股口袋里掏出一张工作证大小的白卡。“看这,香港身份证,我现在可是正正当当的香港人啦。”他看出阿箩脸上明显的疑惑,要阿箩管紧嘴,随即告诉了他来龙去脉。原来香港那边有人看准了像阿彪这样的“黑”人,专门作他们的生意,搞那假结婚的玩意儿,就是要花些票子。跟阿彪假结婚的那女人,是个快五十岁的老姑婆,阿彪已经是她的第四个“丈夫”了 -- 只要“结婚”三年,“丈夫”自然而然地成了香港的永久居民,“夫妻”就可以离婚了。你们住在一起吗?阿箩问。“在一起个屁,”阿彪头摇得好似个拨浪鼓,“一年多了,总共才见过两次面,那老女人比我妈还老,谁想见她。”那你给她多少钱?阿箩又问。阿彪竖起一个指头:“一万港币,还要他妈的预先给,把我一年的辛苦钱都啃去了。”

两人啤酒喝了三瓶,阿彪问阿箩可想知道他这次为何回来。看你爸爸妈妈呗,阿箩答。阿彪的脸变得通红,说还有更要紧的事儿。我要娶吴萍,他嘴里冒出一句话,眼里放着抑制不住的光彩。“你,吴萍?”阿箩的心不由得沉坠下来。吴萍,村里最俊俏的姑娘,阿箩只敢在梦里想她。她长得丝毫都没有乡巴味儿,村里人都夸她比那广州城里的女孩儿还要洋气。她最喜欢穿一条红色的短裙,下面两条白净细长的腿儿,走起路来裙子后面的那两片半月形的小屁股一扭一扭的,总引得路人直勾勾的眼睛。“她答应啦?”阿箩支支吾吾地问,压了口啤酒,也压下心头的不快。阿彪自豪地点点头,又掠掠他那油亮的长发:“她家里说了,只要我能把她弄到香港去,她就嫁给我。看我的,再等两年我就自由了,立马回来娶吴萍。” 

那天晚上,阿箩躺在竹床上,吱吱呀呀一夜没合眼。次日,父子俩蹬着自行车进县城,儿子一路没话儿。他突然发现爸爸近来老得特别快,才四十几岁,头发已经白了一半,因为常年在那路口的摊子上被太阳晒着,脸黑得就像个黑泥鳅。阿箩又把眼睛搁在爸爸掌着笼头的那双手上,见它们是青筋密布,尤其是两个虎口,因为摆弄篾具的缘故,粗糙不堪,有如那锉刀似的。老爸十六岁开始跟着爷爷干,如今三十年下来,风里来雨里去,钱呢?阿箩很清楚,家里现在最多也就是攒下了五、六百块钱,爸爸妈妈说好了,那是给他将来娶媳妇用的。可人家阿彪,一个月就能赚它三百多,连吴萍那么靓的女孩都要跟他。 

等到父子俩到了他们在县城里租住的那个九平米的杂货房,像往常一样从里面拿出做活的工具放到自行车上时,阿箩已经拿定了主意。他是一个思维简单的人,但也是一个倔强的人,一旦主意已定,则驷马难追。他的主意?两年内,一定也要到香港去。

两年后,他真的来了,但却是躺在牢房的冰冷的地上。此时的他,思念起两百里之外的父母亲,前途未卜,不知等到从这羁押所出去后,究竟是香港九龙的监狱在等他,还是广州的劳教所。他把一双手合拢在一起,靠在眉心上,轻轻地祈祷:佛祖啊,看在我阿箩从小到大一直规规矩矩地做人,赐福于我吧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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